第一章 总则
为促进行业诚信建设,规范协会运作,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及协会章程,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协会及各分支机构,旨在强化自律意识,构建良好行业信用环境。
第二章 信用承诺内容
协会承诺依法开展各项活动,严守国家法律与社会公德,坚决抵制垄断及违规行为。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健全民主决策和自律机制,确保财务信息合法、真实、完整。按规定向社会及会员公开重大事项、财务状况及年度报告,提升透明度与公信力。
第三章 服务与收费承诺
协会坚持为家纺行业及上下游企业提供服务,及时反映会员诉求,维护行业合法权益。严格依照章程和管理办法收取会费,杜绝强制入会、强制收费、重复收费及超出业务范围的经营活动。绝不借政府名义或委托事项擅自收费,不强制赞助、摊派或订购产品,不从事任何非法集资活动。
第四章 监督与落实
协会通过官网和“信用中国”平台主动公开信用承诺及履行情况,接受政府部门、社会公众和媒体监督。定期组织开展信用教育,对违反承诺的行为及时纠正并进行补救,造成不良影响的向社会公开致歉并承担责任。
第五章 附则
本制度经中国家用纺织品行业协会第七届四次理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由中国家用纺织品行业协会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协会章程执行。